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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文章来源:

关于公布2022年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

通知

 

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驻洛各省直、部队、企业、民营医院,各学(协)会:

2022年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通过333项,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申办负主体责任,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在项目名称前冠以“河南省”、“河南”、“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不得借用公布项目的名称举办其他内容的活动;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随意缩短学时,学分证书发放要规范;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旅游观光等违反有关规定的活动。在招收学员时,应按照“专业对口、按需施教”的原则,只限于招收本学科或与本学科密切相关学科的学员,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招收学员。

二、项目申办单位举办项目时要符合国家、省、市新冠病毒肺炎联防联控的相关要求,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三、项目举办前发放的项目举办通知内文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单位,是否收取费用,报到、开始及结束日期,举办地点、联系人及其电话;其中的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单位应与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一致;项目举办通知须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四、各申办单位在市级项目举办前10天将办班通知、学术活动登记表和学分领用核销表等电子版相关资料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邮箱(jxjybgs@126.com)进行报备。活动申请获批后,于项目举办当周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办班通知、学术活动登记表和学分领用核销表等纸质版资料领取学分证书。办班结束后10天内,须及时将会场相关照片和视频(显示会议条幅和学员全景)(含电子版)和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签到表、项目使用教材(含电子版课件)、考试试题、办班小结等纸质版资料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存档(电子版资料上报至jxjybgs@126.com)。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的申办单位将不授予学分,根据具体情况取消下一年该申办单位同专业申办资格。

五、各项目申办单位应主动接受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2022年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节取消其1~3年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六、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医学伦理、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等职业素养教育,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院前医疗急救、医学科技创新等公共业务知识技能教育。专业科目包括卫技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为核心。针对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注册(用人单位先注册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才能注册),然后进行相关公需科目的学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相关科目的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度取得不少于25学分),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

七、正在接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视为完成全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八、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相关表格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cn下载。

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3322201;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cn予以公布。

联系人:李冰   陈艺

邮  箱:jxjybgs@126.com


附件:2022年洛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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