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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文章来源:

洛继医委〔2021〕4号

 

 

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学(协)会: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6日。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途径

2022年申报项目由各机构汇总后,将申报项目的文本打印材料和电子版一同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医疗队伍的重要性;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人和相关人员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使其明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2、市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资质

(1)申报单位为市内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学(协)会等机构。

(2)市级项目负责人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市级项目不超过2项。

(3)市级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3年以上可放宽到初级职称)。

四、填报要求

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填表说明,所填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文字表述要准确、完整、简洁,符合各个要素的要求。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文本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及学科代码(学科代码详见申报表中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4、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如按半年、季、月等期(届、次)申报的项目视为同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招收学员不得重复。

5、项目名称前不得冠以“河南省”、“河南”、“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

6、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五、其他

1、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2021年获批未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延续到2022年度,项目重新排序编号;该项目负责人除特殊原因,不再申报新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六、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cn)予以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陈艺;联系电话:0379-63322201。

地址: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洛龙区市卫生监督局九楼909房间,邮编:471000。

电子邮箱:jxjybgs@126.com

附件:1、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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