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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 省级 市级(第一批)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医疗单位,驻洛各省直、部队、企业、民营医院,高等医学院校,各学(协)会:
为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根据《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医疗队伍的重要性;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人和相关人员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使其明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二、申报学科专业,按照国家、省、市级统一学科分类,分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学科。为了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8年省、市级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备案表中增加了填报“拟招西部12省(区、市)学员人数”及“拟招基层单位学员人数”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
三、2018年国家级I类、省级I类和市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1.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各学(协)会所报国家级项目,通过国家级CME(http:// cmegsb.cma.org.cn)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填报的项目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其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汇总。
2.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各学(协)会所报省级项目,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省级学(协)会直接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其纸质材料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存档。
3.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各学(协)会所报市级项目,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
4.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级项目负责人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5.国家级、省级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市级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初级职称)。
四、申报2018年项目需分别详细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文字表述要准确、完整、简洁,符合各个要素的要求。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数量限定为1项,申报市级项目数量不限。申报2018年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的文本材料,要求打印国家级和省级一式三份、市级一式二份,将申报项目的文本打印材料和电子版(省级和市级)一同上报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五、2018年市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三批公布。经审定批准的第一批项目(针对2018年上半年度所办的项目)于2017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针对2018年下半年度所举办的项目)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及6月5日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的,请参看洛阳医学网“继续教育”栏目中《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申报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申报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申报201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申报201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第二、第三批项目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不批准、批评、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七、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八、2017年已获得国家级(备案项目除外)、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必须当年完成,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
九、学分授予办法:国家级按3学时授予1学分,1天按6学时计算,省级按3学时授予1学分,市级按8学时授予1学分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最高限不超过10学分,省级学分授予最高限不超过8学分;市级最高限不超过3学分。
十、申报2018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各位单位注意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
十一、申报地址: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洛龙区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九楼909房间,邮编:471009。联系人:李冰、陈艺; 联系电话:63322201;电子邮箱:jxjybgs@126.com。
附件:1、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4、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