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继医委〔2015〕3号
关于申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单位,驻洛各省直、部队、企业、民营医院,高等医学院校,各学(协)会:
为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根据《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国家级、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级I类、省级I类和市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局属各学(协)会所报I类项目,经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分别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申报学科专业,按照国家、省、市级统一学科分类,分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学科。
三、申报2016年项目需分别详细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国家级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公布、执行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用户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申报2016年国家级项目的文本材料,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并有授课老师签字,将申报项目的文本打印材料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市、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网上申报。详情请参阅《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申报2016年省级I类和市级II类项目需要分别在“地级市或县(市、区)直属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项目文本需打印一式二(市级)或三份(省级)上报。
2016年市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三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第一批项目(针对2016年上半年度所办的项目)于2015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针对20165年下半年度所举办的项目)分别于2016年3月15日及6月5日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申报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的,请参看洛阳医学网公告通知栏目中《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和《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申报201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四、2015年已获得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必须当年完成,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
五、学分授予办法:国家级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省级以实际授课和现场演示时间计算举办期限,每天培训时间以8学时计算,每6学时授予1学分;市级按每8学时授予1学分填报;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系学会会议类,学分授予最高限不超过8学分;市级最高限一般不超过3学分。
六、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各位单位注意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
七、申报地址:洛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洛南新区卫生监督局九楼909房间, 邮编:471009。
联系电话:63322201 63322196 63333050
E-mail:jxjybgs@126.com
附件:1、洛阳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attached/file/20150806/20150806092868296829.doc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attached/file/20150806/20150806092317411741.DOC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attached/file/20150806/20150806092425172517.doc
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attached/file/20150806/2015080609247740774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