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组织建设


洛阳市医学会关于推荐第六届病理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病理分会委员候选人的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病理专业发展需要,根据《洛阳市医学会专业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病理分会届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病理分会委员拟由59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6

 

洛阳市中心医院

5

河科大二附院

4

 

989医院

4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5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3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3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4

洛阳市中医院

1人

 

洛阳伊洛医院

1人

市第六人民医院

2

 

洛阳新里程医院

1

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1人

 

洛阳交通医院

1人

洛阳石化医院

1人

 

洛阳仁大医院

1人

洛阳安和医院

1人

 

洛阳守义乳康医院

1人

偃师人民医院

1人

 

孟津人民医院

1人

伊川县人民医院

1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1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1人

 

嵩县人民医院

1人

宜阳县人民医院

1人

 

洛宁县人民医院

1人

栾川县人民医院

1人

 

偃师区中医院

1人

孟津区中医院

1人

 

汝阳县中医院

1人

嵩县中医院

1人

 

宜阳县中医院

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 从事本专科专业技术工作,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2. 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联系和团结本专科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

    3. 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4. 3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

    5. 新委员年龄不超过56岁,连任年龄不超过57岁;

    6.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

    三、注意事项

    1. 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民主推选,2025526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8室)。

    2. 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 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分会委员候选人。

    

    联系人:侯莉茗       联系电话:63322202

 

    附件: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点击打开链接

 

 

 

2025513

 

版权所有:洛阳医学网
主办:洛阳市卫健委学会办公室、洛阳医学会 豫ICP备09015155号
地址:洛南新区政和路卫生监督中心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