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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学会关于推荐第八届皮肤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皮肤科专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皮肤科专业发展需要,按照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届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皮肤科专业委员会委员拟由50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4

 

洛阳市中心医院

4

河科大二附

4

 

989医院

3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1

 

洛阳市第人民医院

1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2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1

洛阳市中医院

2

 

市第六人民医院

2

洛阳伊洛医院

1

 

洛阳景华医院

1

洛阳新里程医院

1

 

洛阳五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1

洛阳交通医院

1

 

洛阳石化医院

1

洛阳仁大医院

1

 

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

1

偃师人民医院

1

 

偃师区中医院

1

孟津人民医院

1

 

孟津区中医院

1

伊川县人民医院

1

 

伊川县中医院

1

汝阳县人民医院

1

 

汝阳县中医院

1

新安县人民医院

1

 

新安县中医院

1

嵩县人民医院

1

 

嵩县中医院

1

宜阳县人民医院

1

 

宜阳县中医院

1

洛宁县人民医院

1

 

洛宁县中医院

1

栾川县人民医院

1

 

栾川县中医院

1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在信息附件中添加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电子图片资料。于20241231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2.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本届专委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和《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汪志辉       联系电话:63322201

    

点击链接下载填报文件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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