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五届血液净化专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我市血液净化专业发展需要,按照《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四届血液净化专业委员会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五届血液净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拟由41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 5人 | | 洛阳市中心医院 | 5人 |
河科大二附院 | 2人 | | 989医院 | 3人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2人 |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2人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 3人 | | 洛阳市中医院 | 3人 |
洛阳伊洛医院 | 1人 | |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 1人 |
偃师人民医院 | 1人 | | 孟津人民医院 | 1人 |
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 1人 | | 伊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汝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 嵩县人民医院 | 1人 |
宜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 栾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洛宁县人民医院 | 1人 | | 偃师区中医院 | 1人 |
汝阳县中医院 | 1人 | | 伊川县中医院 | 1人 |
嵩县中医院 | 1人 | | 洛宁县中医院 | 1人 |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在信息附件中添加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电子图片资料。于2024年12月3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2.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3.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第五届血液净化专委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和《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陈艺 联系电话:63322201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填报文件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