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师协会
关于推荐首届血液科医师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洛阳市医师协会章程》和《洛阳市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成立血液科医师分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师协会首届血液科医师分会委员拟由47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 5人 | | 洛阳市中心医院 | 5人 |
河科大二附院 | 4人 | | 989医院 | 4人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2人 |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3人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 2人 |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 2人 |
洛阳市中医院 | 1人 |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1人 |
洛阳景华医院 | 1人 | | 洛阳洛浦医院 | 1人 |
洛阳启明医院 | 1人 | | 洛阳白马医院 | 1人 |
洛阳五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 1人 | | 洛阳石化医院 | 1人 |
洛阳仁大医院 | 1人 | | 偃师人民医院 | 1人 |
孟津人民医院 | 1人 | | 伊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汝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 新安县人民医院 | 1人 |
嵩县人民医院 | 1人 | | 宜阳县人民医院 | 1人 |
洛宁县人民医院 | 1人 | | 栾川县人民医院 | 1人 |
偃师区中医院 | 1人 | | 宜阳县中医院 | 1人 |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洛阳市医师协会会员;2.从事本专科专业技术工作,在全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病区)副主任(或相应)以上职务,或医疗专业组组长(或相应)以上职务;4.三级医疗机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省(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专家库成员优先。6.新推荐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6岁。
三、注意事项
1.新入会的会员请填写入会会员申请表,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交纳会员费100元现金;
2.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在信息附件中添加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资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3.提交的推荐表及信息附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4.推荐表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首届血液科医师分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汪志辉 联系电话:633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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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