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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学会关于推荐第八届超声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八届超声专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七届超声专业委员会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八届超声专业委员会委员拟由70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

 

洛阳市中心医院

5人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

 

联勤保障部队989医院

3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

洛阳东方人民医院

2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2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

 

洛阳市中医院

2

洛阳伊洛医院

1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1人

洛阳景华医院

1

 

洛阳洛浦医院

1人

洛阳白马医院

1人

 

洛阳新里程医院

1

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

1人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

1人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1人

 

洛阳交通医院

1人

洛阳石化医院

1人

 

洛阳牡丹妇产医院

1人

洛阳仁大医院

1人

 

洛阳安和医院

1人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1

 

偃师区中医院

1人

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

1

 

孟津区中医院

1人

伊川县人民医院

1

 

伊川县中医院

1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1

 

汝阳县中医院

1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1

 

新安县中医院

1人

嵩县人民医院

1

 

嵩县中医院

1人

宜阳县人民医院

1

 

宜阳县中医院

1

洛宁县人民医院

1

 

洛宁县中医院

1人

栾川县人民医院

1

 

栾川县中医院

1人

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

1人

 

偃师区妇幼保健院

1人

孟津区妇幼保健院

1人

 

伊川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汝阳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新安县妇幼保健院

1人

嵩县妇幼保健院

1人

 

宜阳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

1人

 

栾川县妇幼保健院

1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并附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于2024年430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8室)。

    3.提交的推荐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4.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第八届超声专委会委员候选人。


    联系人:侯莉茗       联系电话:63322202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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