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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学会关于推荐第五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文章来源:

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五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四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五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拟由53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市第五人民医院

16

 

河南省荣康医院

8

河科大一附院

4

 

市中心医院

2

河科大二附院

2

 

市第三人民医院

1

市东方医院

1

 

989医院

1

市中医院

1

 

市妇幼保健院

1

洛阳新里程医院

1

 

洛阳东都医院

1

偃师人民医院

1

 

孟津人民医院

1

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1

 

嵩县精神病医院

1

伊川县平等乡卫生院

1

 

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

1

退役军人优扶医院

1

 

 

 

七县人民医院各1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并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于2024415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11室)。

3.提交的推荐表、申请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4.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第五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本文件和《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在洛阳医学网http://www.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陈艺       联系电话:63322201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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