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第三届肝病专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洛阳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洛阳市医学会第二届肝病专业委员会届期已满,经研究,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洛阳市医学会第三届肝病专业委员会委员拟由52人组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河科大一附院 | 6人 | | 市中心医院 | 5人 |
河科大二附院 | 3人 | | 洛阳东方医院 | 3人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3人 |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3人 |
市中医院 | 4人 | | 洛阳新区人民医院 | 1人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1人 | | 中信中心医院 | 1人 |
吉利区人民医院 | 1人 | | 石化医院 | 1人 |
5111医院 | 1人 | | 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 | 1人 |
各县人民医院1人,各县中医院1人。 |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洛医会〔2020〕17号文)的要求执行(通知链接位置:在洛阳医学网网首页>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2017年底以前会员和新入会的会员,一次性交纳5年会员费60元;新入会的会员请填写入会申请。
2.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各项内容。
3.推荐表和申请表请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委员候选人由单位推荐,并附会员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证、最终学历证、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医疗专业组负责人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 12月16日前送至洛阳市医学会(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九楼909室
5.提交的推荐表、申请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科”“室”“部”等部门章的不予认可。
6.逾期未提交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的,不再列入第三届肝病科专业委员会成员。
本文件和《关于加强专业学术组织委员管理的通知》在洛阳医学网http:// www. lyyxw. cn予以公布。
联系人:陈艺 联系电话:63322201
附件:1. 洛阳市医学会第三届肝病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中华医学会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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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